110-120(1 / 2)

您现在阅读的是《捡猫后走上人生巅峰[穿越]》110-120

第111章

快餐店的生意很稳定,除了日常到店的顾客之外,卤味儿的生意也是越做越好。

鸭脚港本就是人流货物的集散中心,往来的货运商人颇多,他们手上又多宽裕,每每都会买上许多,留着在路上吃。

“辣的反而比不辣的卖的好。”

收银的小媳妇语气间不无得意:“也有想仿照的,但味道都不如咱家的好!早上煮上两大桶,不到中午就全卖光了!”

其余的大娘也都附和:“后面那个卖面的王记,之前不是看咱们卖的好,也跟着做卤味儿,根本没生意,都不认他们家!那味道差远了!”

余幸也笑:“等我得空了再做点酱菜,配着卤味一并卖。到时候用小罐子密封了装起来,能留很长时间。”

小媳妇眼睛一亮:“那太好了,酱菜放的久,天气暖和了也能留得住,刚好卖给那些过往的客商!他们这些天也一直问我呢!”

余幸:“大家好好干,等回头真做成了买卖,人人都有提成拿。”

众人都欢呼起来。

近几天天气有回暖的趋势,鸭脚港的冰面也都化开了,来往船只变多。

余幸打算要回桾都去了。

她问了余云辉的意见,要不要一起去桾都看看,对方思考过后同意了。

这个答案余幸一点也不意外——毕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,怎么可能一辈子只甘愿做一个餐饮店的服务生,不说余云辉本人,连她都觉得可惜。

这次没巡城使的车队可以蹭,但是往来的镖队也并不少,到桾都每人只要两个银币,只是吃住要各自自理。

一起出发的还有盐二,去学习一些管理火锅店的经验和方法,以后若是鸭脚港也开店,就不至于会手忙脚乱。

三个人一起上路,是自己的车,但跟着镖队一起走。

论起来,余幸遇上匪盗的概率真不低,实在是留下一些心理阴影。

相比较起来,花点钱真不算什么,只要能保证安全就好。

镖队领头人是个大胡子,将军肚挺的老大,余幸不太喜欢他的说话方式,觉得这个人有点自大,而且脾气太暴躁,动辄就要打骂手下。

但毕竟不是需要长久相处的伙伴,所以也没立场要表现出来,只想着以后要挑选镖队的时候,一定要把领头人的脾气也考虑进去。

马车选在一个清晨出发,一般来说,只要行走的速度差不多,将会在第二天的午后到达。

余云辉给了余幸一包巧克力,他从书包的夹层翻出来,就只有这么一小袋。

“这是我从老家带来的,糖的一种。”

他有些撇脚的解释:“你第一次吃,可能会觉得味道会有点怪,但这个在我老家那边很受欢迎小孩儿都喜欢吃。”

余幸笑着接过,打开包装纸,掰了一小块,很珍惜的放进嘴里。

“很好吃,谢谢你。”

马车晃晃悠悠,余云辉晕车了。

他大吐特吐,最后还是盐二从路边的某种树木上折了一段,用树皮给他贴在鼻子下面,才缓解了症状。

这也让他们落在了队伍后面,要快赶了一段才重新跟上。

余幸心里有点微妙。

虽说让车队等人是不太现实,但毕竟也该过来问一问,他们可是交了实实在在车费的。

但更让人不爽的还在后面,镖队夜宿竟然选在荒郊野外的林子地里。

余幸去找车把头:“这附近都没镇子,要怎么休息住宿?”

车把头道:“现在天气回暖,睡在车上就是了。”

余幸据理力争:“可是这附近都是林地,没有人烟,万一有野兽呢?太危险了!”

车把头无奈道:“我们听领队的,他说在哪儿夜宿就在哪儿,反正这附近方圆方圆几十里地都没客栈,你们就忍忍吧。”

另外还有个运货的车也是花钱跟着镖队的,赶车的是个中年模样的男人,他更生气,直接去找领头的吵架。

“我那一车的货,万一从林子里出来什么匪盗,被人偷了抢了,谁来负责?”

都知道今年雪大,匪盗格外的多,那些个镖队和货运商人,都没有敢冒险在外面歇脚的。

丢了货物是一回事,万一遇上心狠手辣的,说不定连性命都堪忧。

镖头却往他面前一站,两人体型差巨大,他光是肚子都能把那中年男人顶出去老远,他瓮声瓮气道:“我们的货物值多少钱,你那点货又值多少钱,谁看的上。”

“你不会打算监守自盗,再把责任推到我们身上吧?”

一众镖队的人都哄笑起来,把个中年汉子气的脸色发红:“把银币还给我,我不跟你们的镖队了,我自己走!”

周围人却起哄道:“哪有这样的好事,你要走就走,银币是不可能退的!”

余幸远远看了,也有些气愤,但终归还是不想生事,只是把那中年汉子也喊了过来,围在一起烤火。

“算了,咱们车里空间也大,带的被褥也多,就这么凑活一晚上吧。”

“他们人多,尽量还是不要起冲突只是以后再找镖队,一定要擦亮眼睛。”

镖队不管饮食,队伍的成员也都自带了干粮,出门在外没法挑剔太多,大都是在篝火上烤一烤,然后就着水粗粗对付一口。

盐二去做了个简易的支架,把锅挂上去,在篝火上面煮着。

因着是自己的马车,所以余幸狠带了些东西,锅碗瓢盆还有些卤味干粮都不缺。先是放一块的火锅料进去,然后放一把绿叶菜和卤味,又放些虾干鱼片,最后放进去许多面条。

现在虽说天气有回暖的趋势,但夜风终究还是凉,一碗热辣辣的面条下肚,真是从里到外透着舒畅。

那中年汉子以往大概是不经常吃辣的,吃的满脸通红额头冒汗,但也舍不得放下碗筷——没别的,这味道太正了!

反倒是余云辉,愣了许久:“这叫火锅啊?火锅怎么”

怎么跟华国的这么像?

味道一样,名字也差不多。

可他又不敢贸然问什么,毕竟他发现这个世界有很多类似的东西,比如眼镜,比如自来水,又比如塑料防水布。

可能这些东西都是那个前辈带来的?真的是很了不起的人。

底料都是余幸亲自炒的,用的最好的原料,在这荒郊野外被小风一带,那霸道的香气简直是无与伦比,镖队的汉子手里的干粮,都被衬的像石头一样难以下咽。

但刚刚还跟人家发生了口角,这会儿实在不好凑上去,总算等到他们吃完了,才有人上去,厚着脸皮讨了一碗汤来,火红鲜辣的颜色,香气诱的人不住吞咽口水。

干粮掰碎了泡进去,仍旧是十分美味,时不时还能捞出些残余的鱼肉虾条,不一会儿就吃的满嘴流油。

很快,那整锅的汤底都被人讨要了去。

余幸干脆把锅一并给他们,只

请收藏哇叽文学yfwaji.cnet努力为你分享更多更好看的小说YFWAJI.Cnet您现在阅读的是《捡猫后走上人生巅峰[穿越]》110-120

交代要擦洗干净了再送回来。

汉子们连连点头,心说这样好吃的东西,就算不说,也绝对剩不下。

吃饱喝足后就是休息,但就在此时,周遭却响起了狼嚎。

余幸一下子精神紧绷:“是狼吧?有狼?”

盐二往远处看了看,一整片连绵的山脉:“有山就有狼,先前大雪封山,狼在山上找不到吃的,就会往山下走。”

余幸紧张道:“那它们会过来吗?”

盐二迟疑的道:“应该不会吧——咱们人多,而且有火,狼是很聪明的动物,它们不会冒险的。”

余幸听的快要晕厥。

应该不会是什么意思!

她怎么这么倒霉,不是遇上匪盗,就是遇上狼群!

眼见着那些镖队的人对此毫无反应,还是各自准备驻扎休息,盐二便道:“老板,你们去休息吧,我今晚守夜。”

余幸摇头:“你白天赶车也累了况且这都是狼嚎,你让我睡,我也睡不着啊。”

她四周看看,压低声音:“咱们把车往中间靠靠,那些镖队的肯定知道怎么打狼。”

“我们是交了钱的,他们就应该保护我们的安全。”

盐二应声,把车往中间赶了赶。

夜风徐徐,天色彻底黑了,余幸听着那狼嚎,总觉得距离越来越近了。

她摸了摸胳膊上的汗毛,裹着被子的手更紧了:“ 都说狼聪明,它们不会在计划什么吧?”

她趴在窗户上,总觉得那黑黝黝的林子里藏着无数觊觎的目光,些许的风吹草动都像是狼群靠近的脚步。

她戳戳余云辉:“你先前能把城墙炸毁的那个炸y,还有没有了?”

余云辉摇摇头,羞愧道:“没了我没钱买原料,就做了一点儿。”

余幸急道:“没钱你倒是说呀,我给你啊!”

“ ”

但现在就是有钱都来不及了。

镖队也是有负责守夜的成员,他守在火堆旁边,不时的往里面丢一截干竹子。

竹子被火烧爆,发出噼啪巨响,大约也是某种吓唬野兽,不让它们靠近的方式。

余幸稍微松口气,心说毕竟是走南闯北的镖队,也没那么不靠谱。

但下一瞬,她便在林中看到了一双碧绿色的眼睛。

“!”

狼真的来了!

她扯着盐二的胳膊,颤声道:“你看到了吗?林子里有狼!”

盐二:“”

其实他早看到了,只是为了不吓坏老板,所以没说。

他尽力安抚的道:“等天亮它们就会散去的。”

余幸:“万一它们不愿意等天亮呢!”

盐二想了想道:“那他们肯定先吃镖队的人,他们个子大,肉多。”

余幸:“盐二,有没有人告诉过你,你真的挺不会安慰人的。”

第112章

盐二往篝火里又添了几根柴,余幸也跟了下去,顺手还拿了把剔骨的长刀,面对篝火,背对马车的坐下来。

莹绿色的眼睛在周遭林子里晃动,数目也在不断增加,终于,其中一匹灰色的狼从林地中缓步迈出。

它的眼睛绿莹莹的,脊背的毛是杂色,大概寒冬腊月没有多少猎物,身上并不肥胖,毛蓬蓬的炸着,身量只比养在鸭脚港的看家犬大不了太多。

狼走到离着火堆不远的地方,卧了下来,眼睛半闭着。

狼是非常狡猾的生物,所有人都知道,这一匹必然只是前来探路的。

而事实上,周遭的林子里也的确是有许多星星点点的绿色眼眸。

“他妈的,这么多杂毛狼。”

镖头低低的骂了一声:“运气怎么这么背!”

其中一个车把式擦擦脑门上的汗:“老大,这个狼群估计有几十头狼,都是山上饿着肚子下来的,凶的很,此地不宜久留啊。”

镖头的小眼睛凶狠的扫过余幸和中年男人的货车,磨牙道:“先看看,不行就把他们舍了,四个人两匹马,怎么也能撑一会儿,狼群吃饱了,就不会追了。”

而余幸担心的也正是这个。

她时刻关注着镖队的动向——发现他们也正窃窃私语的回首打量的时候,心一下子沉入了谷底。

''坏了,他们可能要下黑手。 ''

噼啪一声爆竹炸开,那匹假寐的狼耳朵动了动,慢慢站起来。

云朵将月亮遮住,林中影影绰绰走出来许多的狼,这些狼显然是狼群的主力,它们的身形更大一些,毛色也是杂乱,几乎能跟环境融为一体。

余幸从没见过这么多的狼,而且这些狼跟动物园的一点也不一样,那种凶性和压迫的气势,简直让人头皮发麻。

镖队成员几乎都是青壮年男子,他们手持棍棒和长刀,或是挥舞燃烧的火把木棍,口中大声呼喝,将群狼驱赶不许它们靠近。

如果这样能坚持到天亮倒也好说。

毕竟群狼数量虽多,但他们人数也不少,只要团结起来,未必就落得下风。

但理想还是太理想,一匹狼突然跳到车顶,马受到惊吓,撂蹄甩尾挣脱缰绳,跑入黑暗的林子里,立刻便有几匹狼尾随而上。

盐二手持剔骨刀,将一匹扑上来的大狼砍退,余云辉也拿着火把胡乱挥舞,他虽然体弱,但求生欲上来了,不自救就得死。

余幸用棍子戳到一头狼的鼻子上,那头狼滚地发出哀嚎,刚想松口气,眼角余光却见镖头正趁乱,欲解开缰绳往马上爬。

她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,几步跑过去后面,一棍子将人打下马来。

她这一下用足了力气,没有丝毫留情。

若是让他跑了,镖队必然也要溃散,剩下他们零星几个,岂不是成了群狼的盘中餐?

围上来的狼群数量越来越多,盐二有些招架不住,几次都差点被咬伤。

那个中年汉子此时却爬上了车顶,扒拉自己的一车货物,他朝着余幸大喊:“来帮忙!这一车都是火腿!给狼吃了,就别来吃人了!”

余幸闻言也跳上车顶,跟着解开绳子掀开油布,里面赫然是排列整齐的一整车的火腿。

她拿起一条大猪腿远远扔出去,群狼闻到香气,攻势果然见缓。

但这也只是权宜之计,眼见着包围圈越来越小,余幸心一横,从车里提起一桶蔬菜油。

冬季天干物燥,火烧林子当然是下下策,可保住性命才是最要紧的。

但就在这个时候,林中突然窜出了一匹黑色的野兽。

它的行动迅疾如同闪电,先是呲牙呵退众狼攻势,紧接着抓住树干跳上岩石,将藏在后面指挥战局的狼王一口咬死,甩落在篝火旁边。

这一切只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,而

请收藏哇叽文学yfwaji.cnet努力为你分享更多更好看的小说YFWAJI.Cnet您现在阅读的是《捡猫后走上人生巅峰[穿越]》110-120

群狼在看到狼王身死后,不多会儿便溃不成军毫无战意。

只片刻间,又被黑色野兽又咬死了两头。

其余人也趁机刀砍斧劈,将其余狼驱散。

群狼逐渐溃散,夜风习习,月亮的云彩被吹散,那匹黑色野兽也露出了真容。

眼眸是绿色的,浑身上下缎子一样的黑色毛发,从头到尾线条流畅,形容十分矫健。

但在场的众人却丝毫不敢放下心来。

面对群狼时,他们合心合力可能还能博得一丝生机,但面对这头野兽,简直是毫无胜算可谈。

好在这头野兽也似乎并没有要攻击人的意图,它甩甩尾巴,叼起地上的火腿,只嘎嘣几下,便整个吞食下肚。

然后又跳到车上,用前爪将绳索堆刨开,又陆续吃掉一些。

不知怎么,余幸总觉得这头野兽有点眼熟——凌朝的兽形,大约也有这么大。

而且这一行一动上,无论是走路的姿势还是低头嗅闻的样子,真的都太像了。

但让她大着胆子问一问也是不可能的。

万一认错了呢?

万一它吃完火腿,还想再尝尝人肉的味道呢?

好在黑色野兽并没有发凶性,它吃了些火腿后,甩甩尾巴走了,篝火旁只留下几具血刺呼啦的狼的尸体。

凉风吹过,林子的树叶唰唰作响,镖队的人终于反应过来,连忙检查人员的受伤程度以及货物的损伤程度——至于跑丢的那匹马,大概率是寻不回来了。

中年汉子把车重新捆好。

他的货物里少了大约一半的火腿,有的被狼叼走,有的被黑色的野兽吃掉了,损失不可谓不惨重。

余幸宽慰道:“你要是对货主不好交代,我可以把这一车火腿买下。我是开饭店的,用的完。”

中年汉子摇摇头,依旧是满面愁容:“如果只是钱倒是好说了,我好歹还有些积蓄,一车火腿还是能垫的起来。”

“只是这批火腿是要送往王城,给贵族春猎祭祀用的,我足足凑了两个多月,才收齐了这一车的上好货色,要是耽误了贵人们的事情,他们怪罪下来,可怎么办啊?”

余幸:“如果是贵族的话,兴许我可以帮你去说说情。”

听斯柳那意思,贵族好像就只有凌氏一支,凌朝应该可以说的上话的再不济,她跟凌寻也算有点交情?

那中年汉子听了,千恩万谢的,又拿出银币来,说让余幸去打通关系,当辛苦费。

“这个就不用了,你也是情急之下,为了救大家的命,才把货搞坏了。”

余幸笑道:“也没什么关系好打通的,只是其中一个人正好是我的朋友罢了。”

而另一边,镖头正在对着手下大发雷霆。

他被人偷袭从马上摔了下来,摔得脑袋上鼓起好大一个包,但是却没看清那人的面孔,现在问起来,也没有人肯承认。

镖头自然是窝火,但又找不到人,也只得将许多气发在手下身上。

但事已至此,这个地方是不能久留了——谁知道那头野兽会不会突然改变主意,杀个回马枪,再多吃一份早餐。

镖队继续赶路,余幸在马车里眯了一会儿,但也没睡安稳,时睡时醒的。

她爬到外面,打算替一下盐二,却后知后觉的看到他手臂上有血渗出。

“你受伤了?”

盐二摇摇头:“只是被抓了一下。不碍事。”

狼爪子虽然尖锐,但好在穿的厚实,所以伤口不深,他便只用布条绑起来。

余幸却道:“不行,必须得去医馆,让大夫给消毒包扎。”

这地方又没什么狂犬病和破伤风疫苗,狼爪子上的病菌那么多,等真要染上病的时候就晚了。

“前面镇子还有多远?我去问问镖队的人。”

但还没等她开口,镖队的人却突然受到惊吓一样,驱马疾跑起来,甚至不惜连装载着货物的车都扔下了。

余幸也吓了一跳:“怎么?又有狼追上来了?”

余云辉也大叫起来:“有东西!有东西在林子里!”

盐二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,马向前狂奔,余幸也一把摸起剔骨刀,心弦绷紧,四处张望。

余云辉趴在窗子上,绝望道:“它还在!一直跟着车跑!”

此时已经接近黎明,借着隐隐绰绰的光亮,可以清晰看到一头兽类正快速穿梭在林中。

余幸眯眼仔细辨认,那似乎是个白色的

白的底色,身上有交错的黑灰色狸花条纹。

第113章

余幸几乎立刻就确定了那头黑色的野兽也是凌氏一族的成员——而且很可能他们之间还有特殊的联络方式。

她对着盐二道:“不用跑了,没跟上来。”

余云辉将信将疑:“真的吗?我明明看到”

余幸斩钉截铁:“你眼花了。”

现下天色已然近亮,再往前一段,林子渐渐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开垦的田地。

有田地就代表着有村落有人烟,一般来说,野兽是不会往人类的聚居地靠近的,相对来说也会安全一些。

而镖队的那些人也正在此游移不定——他们当然不愿意涉嫌险去跟野兽对上,但如果把货物弄丢,跟雇主也没法交代,说不定还要赔几倍的钱。

一趟下来出了力气又亏本,谁心里也不舒坦。

此时他们看到余幸等人好生生的回来,便狐疑的道:“那头野兽没追上来?”

“哪有什么野兽,是林子里一匹野鹿,开始我们也吓了一跳,后来发现看错了。”

余幸状似好心的道:“不过你们的车和货都不要了吗?我看有些人往那边去了,如果再不拿走,可能就要被别人捡漏了。”

清晨进林子的也不在少数,大都是猎人,去检查提前设下的陷阱或者捕兽夹,看有没有意外收获。

镖头闻言,果然意动,他看看自己队伍里身强力壮的成员,再看看逐渐亮起来的天色,最终一咬牙一招手:“走,回去!把东西拉上!”

余幸却道:“那我们就在这里分开吧,这荒山野岭的实在太吓人了,我们宁愿绕远一点去城镇那边走。”

镖头道:“你们自己决定不跟着走,银币是不退的。”

余幸做出劫后余生的后怕表情:“那便不退了吧。总好过再睡在野地里。”

见她一副怂样,镖队也懒得搭理,自顾自回去取货物。

而余幸和中年货商则继续朝着前方,往远处村庄的方向走去。

村庄很小,可能一共也就几十户人家的样子,庄户人家起的早,即使是冬天,也有人早早起床外出,在街上走动。

盐二去找人问路,大约二十分钟后回来。

“今天镇上有庙会,村里一会儿有车去镇上,咱们可以跟在后面一起走。”

请收藏哇叽文学yfwaji.cnet努力为你分享更多更好看的小说YFWAJI.Cnet您现在阅读的是《捡猫后走上人生巅峰[穿越]》110-120

“镇子驿站里肯定有卖地图的,到时候看看就知道怎么走了。”

他做事总是考虑很周到,余幸也松了口气,并同时再次懊悔反思:“也怪我,都没仔细打听镖队名声,才碰上这么倒霉的事情,也连累你们。”

余云辉真心实意道:“这不是你的责任,你是个好人。”

中年汉子也乐呵呵道:“这话不假,妹子,你人真不错,我以前跟的那个镖队这段时间要跑一条新线路,才选了这个镖队。”

“要是没有你帮衬着,我可能昨天晚上就喂了狼了。碰上这种事谁也不愿意,但那句话怎么说来的?大难不死,必有后福,咱们也算是吃一堑长一智了!”

不久,村里的牛车便出来了。

老牛拉着板车,上面有个简陋的棚子,上面坐着一车的人,挤得满满当当。

大都是女人,还跟着几个小孩,看样子都是要去赶庙会的。

牛车速度很慢,道路又曲折弯绕,但好在镇子并不太远,两辆马车跟在后面,从云雾缭绕走到天光大亮,终于来到了镇子上。

看着熙熙往往的人群和街道两旁的摊贩,余幸终于有种重新活过来的感觉。

昨天晚上一晚上没睡,无论是体力消耗还是精神消耗,都已经差不多到极限了。

几人在集市上简单的吃了点东西,从驿站买了地图继续赶路,虽说也耽误了一些时间,但终于是在傍晚前回到了桾都。

跟中年汉子告别后,盐二把车赶到了北城的快餐店,停放在院子里。

斯柳匆忙上来:“听说在路上遇见狼了?”

余幸便知道,可能是凌朝已经先他们一步回到了这里。

她笑着道:“只是听起来吓人,没事的。”

又指着余云辉:“给你介绍一下,这是我老乡,余云辉,先要在店里帮忙一段时间这是斯柳,在店里做管事的。”

双方都互相打了招呼,余幸便找人带着余云辉去火锅店宿舍那边,安置行李去了。

斯柳忍不住道:“怎么会遇到狼呢?一路上都是官道。”

余幸讪讪的:“嗨,也怪我,回来的时候挑镖队没上心,跟着他们走的荒郊野道,那些人一个个凶神恶煞,跟他们也没什么道理可以讲。”

“对了,凌氏一族里有没有纯玄色的猫?这次遇上狼群,多亏了他搭救。”

斯柳:“有的,殿下的二堂哥是玄色。这个花色不多见,好几辈里才出一个,这一代里也就他自己。”

余幸感慨:“黑色确实是很威风,我还以为那是一头豹子呢,差点吓死我。”

斯柳笑道:“那位殿下喜欢在外面野游,不喜欢被人寻到踪迹,但他能辨认出您。”

余幸吃惊:“他能认出我?可是我从没见过他啊?”

斯柳:“他们一族的五感比常人更灵敏一些,您身上有殿下的气味,他知道你们是很亲近的人,看您遇到危险,必然会出手相帮的。”

“靠气味就能闻出来啊还真方便。”

余幸在家结结实实补觉一天,隔天出门,远远就瞧见街尾那边似乎是有人吵起来,于是便跟去看热闹。

原来是一家布庄雇佣镖队给送一批货物,因为跟这家镖队之前也合作过几次,从没出过纰漏,所以只粗粗核验就打算直接把货搬进仓库。

没想到有个伙计更细心些,在其中一匹布料上发现了破痕。

管事儿的吓了大跳,连忙便找人仔细检查每匹布料。

这批料子太珍贵了,都是镶嵌了金丝银丝要制作礼服的,单是原材料加起来就差不多要两百金币,如果出了纰漏,不是他们这些人能赔得起的。

而送来货物的两个伙计却趁机偷偷要走,但几乎是立刻,他们便被发现并抓回来了,双方争得面红耳赤,都各自推诿责任,几乎要打起来。

余幸一下便认出,这正是她来时跟随的那个镖队。

地上散着许多料子,上面也的确是很多破痕,她猜测可能是那天晚上被狼抓坏的。

不过余幸只乐的看热闹,并没有打算出去作证——诚然,镖队里没什么好人,但这个布庄管事和伙计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。

她曾经亲眼看到他们将瑕疵染色的布料卖给顾客,并在对方愤怒找上门时倒打一耙,说自己是几十年的老店,不会拿声誉开玩笑云云。

又或者故意把一些陈年布料重新染色做成时新的花样,当做新布来售卖,虽说样子看上去差不多,但其实质量要大打折扣。

余幸对于这样的传闻听说了不少,此时也乐意见得双方狗咬狗场面。

布庄管事虽然横惯了,但那些镖队走南闯北也都是些混溜子,双方硬碰硬,大概都讨不来好。

她站在人堆里,看的心满意足,直到晌午时分人散的差不多了,才意犹未尽的回去了。

但刚回到店里,就听店里的伙计说凌寻来了,原本似乎是打算定一桌酒席,但不知为什么,突然去跟余云辉说话,此时两人还在房间里聊天。

余幸一脸茫然:“他俩认识吗?”

斯柳:“应该不认识吧?”

余幸:“那,去看看?”

“走。”

房间里,凌寻极风雅的摇着扇子,饶有兴致的逗弄桌上的一尾鱼。

当然不是一条真正的鱼,而是一个木雕,这个木雕的内里被掏空,并装上机关,只要拧紧上弦,金鱼木雕便可以真鱼一样活蹦乱跳。

“只要装上这个机关,就会动起来?”

“别的木雕也可以吗?”

余云辉看着这个浑身金光闪闪的人,直觉此人非富即贵不是自己惹得起的,便尽量小心谦卑的道:“是,也不一定是木雕,其余的外壳也可以。”

“机关很简单,您要是想要,我可以把制作方法写下来。”

凌寻正准备说什么,门却被敲响了,他嗅到余幸和斯柳的气味,便道:“请进。”

余幸进门,看到桌上的鱼:“这个木雕,我记得坏掉了。”

木雕是余幸去逛夜市的时候淘来的,原本是立在一个底架上,可以用提线控制左右摇摆,有点像她小时候见过的提线木偶玩具,她觉得新奇便买了回来。

可惜质量不太好,只玩了几次就坏掉了,没想到竟然被余云辉重新修好了。

余幸用手指拨弄两下,感慨道:“真有巧思,这比原来好玩多了。”

凌寻挑眉:“这位余云辉先生是余老板的客人?”

余幸道:“是我的老乡,暂时在这里落脚,看看以后要去别的行业发展的。”

凌寻哗啦把扇子一收,起身诚恳道:“那我便不用担心会夺人所爱了,这位先生,你愿意跟我合作吗?”

第114章

余云辉茫然:“合作?”

凌寻道:“你出技术,我出店出钱出人,四六分账,你四我六,咱们一起开一间巧物铺子,你看怎么样?”

请收藏哇叽文学yfwaji.cnet努力为你分享更多更好看的小说YFWAJI.Cnet您现在阅读的是《捡猫后走上人生巅峰[穿越]》110-120

余云辉反应过来,连忙道:“这算不上什么技术,只是一点小机关,很多木匠都会做”

凌朝道:“可是你还会很多别的不是吗?”

余云辉:“”

余幸也笑着劝道:“你读那么多书,总不能在我这里端一辈子的盘子。这位凌老板也是我的朋友,人品是很好的。随性又好相处,他要跟你合作,是好事。”

“这是个好机会,能做你擅长和喜欢的事情。你仔细想想呢?”

余云辉思考片刻,答应下来,当天便跟着凌寻走了。

斯柳将信将疑:“这个人真有这么大本事?”

余幸:“真的,他很厉害,你以后就知道了。”

斯柳用手去戳弄那条木雕的鱼,鱼一晃一晃的。

她自言自语:“好像是有点,一般人可不会做这个。”

七天后,一间新的巧物店在凤凰街最好的位置开张了。

所谓巧物店,其实有点像现代社会的精品店,但里面的物品都更加精致且昂贵。

余幸去送开业贺礼,并没有在店里看到余云辉,一问才知道,原来人家只做幕后,不用露脸。

店里的东西挺多,会咯哒咯哒走路的布老虎,会自动转圈的陀螺,能上弦满地乱跑的老鼠,能浮水前进的鸭子连余幸这种现代人都看的眼花缭乱。

这些巧物玩意儿最入小孩儿的眼,但凡是进来的,就没有能空手出去的,等待结账的人排了很长的一条队伍,伙计们都快忙不过来了。

余幸看了,自然也是替他高兴,最起码这工作能和他本身的研究沾边儿了,以后有什么计划和打算,也可以慢慢的想。

送贺礼回来,恰好见巡城使进到店里,送来一个带着流苏的小香囊,据说是王城春猎祭祀大会的入场凭证,商户可以凭这个信物在当天入场。

每年冬雪消融天气回暖之际,桾都王城都要举行祭祀仪式,在林场里打来猎物供奉上天,祈求一年的风调雨顺。

当天王城大开,所有人都被允许进入,商户则可以根据锦囊信物在城内开设摊位售卖货物。

斯柳解释道:“这青色锦囊,只是入场门槛,要是肯加钱置换成金线的锦囊,就可以靠近祭台的位置。”

余幸不假思索:“那就加钱。”

原本就打算趁着开春的时候,把方便面和一些口味的酱菜都推广一下,毕竟天气暖和了,商队和镖队就更多了,这是个非常好的机会。

斯柳笑道:“用不着这么麻烦,既然是王城祭祀,让殿下带您进去就行了。”

说到凌朝,余幸有好几天都没见他了,自从上次在林子里远远看了,他就没再露面。

余幸还是加钱去换了金线的锦囊,正好遇到之前一起返程的中年男人,他正高高兴兴的赶了车要回去。

“先前我还担心那一车货要怎么办,没有东西赔给人家,结果人家家里正好有喜事,没跟我计较不说,连货款都结算清楚了。这下好了,也不用麻烦你再帮我奔走。”

余幸也很高兴:“这样的话,真是太好了。”

春猎祭祀大会对于桾都城的人来说,是一年伊始的开端仪式,意义重大。

同时对于各商户来说,也是个非常好的展露头面的机会,因此大家都铆足了劲儿的筹备着,只等要一鸣惊人。

余幸自然也在其中,但她并没有准备过多的东西,只找人做了个巨大的猫头形状的展架,涂上大花招牌的暖橘色,又印了许多的小传单,将基本的口味介绍和两个分量包装的价格都写上去。

另外就是货架和板车,这些东西在仓库就有,不用另外准备。

不过这几天确实是一天比一天暖和,积雪全都融化了,连路旁的树上都隐隐透出了青绿色。

某个晚上,凌朝回来了。

此时已经太晚,他不想打扰别人,只自己在厨房里翻找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吃的,灯却亮了。

余幸披着衣服从房间里走出来,打了个哈欠:“唔,你回来了?”

“嗯。”

余幸看他那样子,风尘仆仆,面上有明显的倦怠神色,便知道大概是累的狠了。

“在找吃的?肚子饿了?”

凌朝别开头,不大好意思似的,嗯了一声。

举报本章错误( 无需登录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