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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什么是玫瑰?什么是钻石?”

“也不用非得是玫瑰和钻石,就是你觉得对方喜欢什么,就送什么,让她高兴。”

“ ”

凌朝听的云里雾里,但也知晓了其中的道理——送东西总是没错的。

送的多了,总有喜欢的。

他的工作原本就要各地的跑,见的各种新奇玩意儿也多,这下更是变本加厉,看到什么都要带回来,以至于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几乎堆满了一个仓库。

余幸有些头疼,但看到猫猫头殷切的目光,还是忍不住将略带违心的话说出口:“ 很漂亮,我很喜欢,谢谢你。”

得了鼓励,凌朝干的越发有劲儿了。

日子一天天过去。

何苗苗的工厂顺利开张了。

比预想中顺利很多——下城区工作的机会本就不多,能让女人赚到钱的行当就更少,因此大家都非常珍惜这样的机会。

何苗苗还派了好手艺的织布师傅过去,教当地的妇女做手工活,一时间各种花样纺织成为当地的风尚。

余幸新开了一家商店,主要售卖便利食品,例如方便面,卤味,鱼干。

都是方便携带,可长久保存的食品。

店里生意很好,有些镖队和货商特意跑很远来购买。

天气些微转凉的时候,发电站建好了。

城里开始铺设电线试点,余幸第一个积极响应。

大花食府名下所有的店铺都通了电,余幸还特意从码头上淘了些水晶吊坠组装成灯具模样,吊在厅堂大厅里,灯火璀璨引得众食客啧啧称奇。

这东西新鲜,周围很多商铺的老板也来看,又问许多例如安全性和性价比一类的问题。

“通电是不要钱的,免费给铺到店里,每个月的电费也就三五个银币,比点灯还便宜呢,又亮堂又好看,而且还没有烟味。”

飞花酒家也在第一批次的试点商铺中。

凌老板出手阔绰,直接去琉璃厂烧了一大批的彩色琉璃,将店铺内外嵌的满了,整个酒馆被装饰的五光十色,璀璨华丽。

夜色中,余幸站在招牌下,怎么看都有点微妙的眼熟。

“好像KTV啊”

“ KTV是什么?”

“没什么,我随口一说的。”

但大家好像都比较欣赏这种审美。

一时间,烧制彩琉璃灯具在桾都城里流行起来,一到了晚上,处处都是灯红酒绿。

第一场秋雨落下时,几乎整个桾都城的商铺都已经通了电。

余幸坐在桌前合计账目。

大花食府如今在桾都已经有了五家店,鸭脚港有三家,附近的港口正在筹划新开一家规模比较大的自助餐厅,这还不包括新开的几家便利商店,也在逐渐扩张中。

余老板的事业可谓是蒸蒸日上。

窗户打开,细雨夹杂着秋风飘进来,卷来几丝凉意。

余幸裹了裹衣服,望着外面的景色。

不知不觉,这已经快要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个年头了。

日子过的真是快啊。

房门推开,凌朝端着盘子走进来,手里拿着一条金黄酥脆的小炸鱼。

余幸就着他的手吃了,笑道:“——又去厨房了?大师傅们都怕了你了。”

凌朝:“没有,他们都愿意给我吃。”

几年的时间不足够让一个暴躁猫猫头变成一个沉稳猫猫头,但余幸很确认自己越来越离不开他。

她摸摸凌朝的衣服:“穿的这样少?今天挺冷的。”

“不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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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我们家族的人都耐寒。”

猫嘛,都是一身的毛毛。

余幸突然记起:“对了,今天有鸭脚港送来的包裹,里面有给你的东西。”

她从旁边拿起一个小盒子,打开来是两件花色艳丽的背心,上面还绣着大花食府四个字,镶着滚毛边儿,十足的精美可爱。

“盐二还记得你呢,特意给你带的。”

凌朝臭脸:“我不要。”

在他还是猫崽的时候,余幸就热衷于把它打扮成各种古怪模样。

谁家猫要穿衣服的?它身上的皮毛足够御寒。

退一万步来讲,就算要穿衣服,也不能给它穿明显是小母猫风格的衣服啊。

“但这是别人的一番心意呀,而且这衣服确实好看,你不穿就没人用得上了。你就只穿给我看好不好?”

凌朝还是不太乐意,但又耐不住余幸的请求,终于败下阵来。

随着一道刺目亮光,白底狸花轻巧的跳上桌子。

余幸摸摸它的毛:“好像是厚了不少,天气冷了就自动换毛吗?真智能。”

“什么是智能?”

“是夸你的话。”

余幸随口敷衍,拿起一件小衣服给它套上:“大小也合适,这里还有能调节的带子。”

穿好后,她左看右看,越发觉得没有相机拍下来实在是太可惜了。

“真漂亮,要是在我们那个年代,可以去做猫模。”

大花耳朵动了动:“什么是猫模?”

“是一种辅助展示商品的工作,入行条件很严格的,要长得好看的才能做。”

凌朝默默记在心里。

万一有哪天真的去到余幸的世界,自己不至于是一无所长。

余幸拍拍小猫头,鼓励道:“当然能做,你长得这么漂亮,一定能成为最火的小猫明星。”

余云辉偶尔会来店里吃饭,有时候是自己一个人,有时候是和工人。

他现在和原来完全是判若两人了。

晒黑了是一回事,主要是整个人所散发出来的气质已经截然不同。

刚来到这里的余云辉,瘦瘦弱弱满面书卷气,现在的余云辉,朝气蓬勃。

“年轻人就该这样。”

余幸由衷的道:“我没有别的意思,但你这样看起来真的很好。”

余云辉笑出一口白牙:“我也觉得。”

他挠挠头:“不过,我也真的该回去了。你们什么时候举办婚礼仪式?”

“怎么说咱们也是从一个地方来的,你要结婚,我怎么也不能缺席的。”

余幸笑了:“肯定要邀请你的,日子定在初冬。”

“差不多还有一个月?说快也快。”

余云辉道:“我现在也有些积蓄,等我走了,就给你吧。虽然我知道你不缺钱,但我也没有别的人能托付了。”

余幸略一思索:“可以把这笔钱做成教育基金,建造一所学校,你教的那些学生以后也会成为老师,再教授更多的学生,这个世界才会一直变好。”

“倒也是个办法,还是你想的更周到。”

这样想着又有些伤感:“这次走了,可能以后就见不上面了。虽然刚来到这里的时候,做梦也想回去,真的要走了,又有点舍不得。”

余幸安慰他:“这话也不能说的绝对,万一有人发明出可以来回穿梭的方法呢?”

“无论如何,祝你以后的日子平安顺遂,我永远记得你这个朋友。”

要成家,就要置办宅子。

如今以余幸的经济水平来说,桾都城的房子是可以任意挑的。

“要说宅子,殿下名下有好几处,您可以先去看看,如果没有喜欢的,咱们再去挑别的。”

斯柳提议道:“您要是觉得那些宅子太旧了,南边还有一批新建的,我那天去看过了,样式做的新,还都嵌了许多彩色的琉璃灯。”

如今琉璃灯在城内很流行,大家都争相把自家装饰的五光十色,越是有钱有地位的人家,琉璃灯越多。

余幸吓得连连摆手:“不用不用,我用普通的电灯就行了。”

但挑宅子这件事,到底也该紧着进行。

可一连去看了几次,都没有很合心的。

斯柳又提议:“如果实在没有喜欢的,可以买块地皮,再按照您喜欢的样子建起来,要是那样的话,院子可以留的大一些,以后有了小殿下和小公主,可以在院子里玩。”

她很严肃的思考一个问题——凌朝从小就是所有猫崽里最顽皮的。

如果两个人以后有了小猫崽,若是随了殿下,那可有的闹腾。

必须要做好充分准备才行。

第135章

宅院最终选在了凤凰街往南边的两条街上。

临街的宅子,宽敞明亮,院子里还有个大花园。

偶尔凌朝变成兽型,还能躺着晒晒太阳,刷刷毛。

斯柳站在台阶上,指挥着仆从们将红灯笼和各种彩带挂上去,又拿起流程礼单盘算着是否有地方有所遗漏,又把斯柳指挥的团团转。

“今天找木匠师傅定做的柜子该好了,你去找辆车拉回来,再叫几个人把花园拾掇一下,现在天气冷,落了许多叶子,不要飘到水池里去了。”

“还有新送来那些琉璃灯,安装师傅明天才会过来,注意不要碰着了。”

至于礼服这些,何苗苗都包办了。

她原本就是做纺织生意,自然用的都是最好的布料,请的最好的绣娘,裁剪成最时兴的款式。

一来二去,余幸竟然闲下来了。

而凌朝那边,也不用他亲自来做什么——凌氏许久都没有喜事,自然是要大操大办的来。

但按照一些规矩,婚前两人是不许见面的。

凌朝自然是不愿意。

他平日里要东奔西走,两人聚少离多,好容易有了长的婚假,竟然不能见面?

在第三次逃窜被捉回后,老家主也恼了,大手一挥,下令将他关在祠堂。

凌朝虽然混账,但对于列祖列宗的敬畏之心还是有的,因此老实了一阵。

结婚当天,是个很晴朗的好天气。

婚队从凤凰街上穿行而过,后面光是装着各式礼篮的马车足足走了有上百辆,以及各种舞龙舞狮的杂耍队伍,整条街道热闹非凡。

余幸坐在轿子里,撩开帘子缝隙,看到外面有拍手的小娃娃,便随手抓起一把糖果扔出去。

左右没那么多规矩,开心最重要。

紧接着是进行各种仪式,身边有熟悉规矩的喜娘悉心引导,不用怕出错。

但一整天下来还是很累。

在酒席桌上胡乱的吃了两口,直到夜深了,热闹的人群才终于散去,院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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才安静下来。

新宅子很大,主卧前面有个单独的小院,院里有亭台和桃树。

不过现在天气冷,所以显得有些冷清。

月光把地面照的亮堂堂的,余幸坐在窗前剥核桃,等着凌朝——这里的习俗,新郎要在散席的时候去门口送客。

大约半小时后,穿着一身金红色的猫猫头回来了。

他一进门就软了,蹭蹭的贴着余幸,嘟囔:“都慢腾腾的,说很多话我恨不得踢两脚,让他们走快些。”

余幸笑道:“你身上有酒味,喝酒了?”

“一点点。”

凌朝用手指比划:“凌寻送来的,我尝了还行,就藏起来了,留着咱们两个以后喝。”

但是那酒的劲儿大概是很大的,他觉得有点热,脑袋也晕乎乎的。

不过窗子开着,有凉风吹进来,很舒服。

余幸垂着眸子,认真的剥核桃,凌朝坐在对面,面颊红红的。

“你今天真好看。”

猫猫头眼神发直,痴痴地凑上来,想讨一个亲亲。

余幸好笑的塞一把核桃仁给他嘴里:“油嘴滑舌!吃了东西能老实些么?”

“唔我嗦的四真的。”

凌朝伸手指着天空:“我对月亮发誓!”

余幸嗔他:“什么毛病,动不动就发誓?”

但今夜的月色实在美丽,她站起身,牵着凌朝的手,走到院子里。

“在我们那个时代,有很多写月亮的诗,人们用月亮寄托各种情感。”

“思乡,爱情,友情今天的月亮这么亮,这么好,那就让它做个见证——我,余幸,成家了,我有家人了。”

她捧起凌朝的脸,认真望向他的眼睛:“你是我的家人,是我今后生命中,最重要的人。”

“今后的日子里,无论富贵还是贫穷,无论健康还是疾病,我们都要相互支持,鼓励,要一直一直在一起,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。”

凌朝嘴眼圈突然红了:“不行,死亡也不能把我们分开。”

“假如你不在了,那我也不要再活着了。”

余幸笑笑,垫脚亲吻他的嘴唇。

凌朝立刻给了很激烈的回应。

两人忘情相拥。

月凉如水,红烛纱帐,灯火彻夜未熄

三天后,余云辉决定出发了。

余幸和凌朝去送他。

他有点不好意思:“这不是耽误你们度蜜月吗?”

余幸笑了:“那就把这趟当做度蜜月吧,也很特别不是吗?”

一路上,余云辉颇多感慨,看着一花一木都恋恋不舍。

人真是很奇怪又矛盾的生物,以前他恨不得立刻离开这个地方,但现在竟然也生出感情。

在树林里找到圆球建筑,余云辉略带忐忑的站在机器前,输入了自己所达成的成就。

随着清脆的电子音响起,传送室的门唰的敞开了。

余云辉站到门前,有些犹犹豫豫的。

余幸鼓励他:“这个入口应该在密水河的交叉口下面,我们上次去看过了,加油,你马上就可以回到原来的世界了。”

“ ”

余云辉忽然鼓起勇气似的,转身走来,给了余幸一个大大的拥抱。

“真的很谢谢你。”

顶着凌朝杀人的目光,他鼓起勇气把话说完:“如果不是你,我一定活不到这个时候,更别说有机会回家。”

余幸笑了:“以后要好好生活,我会永远记得你这个朋友。”

余云辉吸了吸鼻子,挤出一个笑容:“就这样吧,再下去我可能要哭了,那就太丢脸了。”

他摆摆手,转身走进门里。

门关上了。

旁边的显示屏亮起,竟然是实时影像。

余云辉被传送到了一个小房间,四周是透明的,可以看到外面都是水。

他定了定神,爬进去躺在了舱体中间,舱门缓缓合上,电子播报音再次响起。

''返还原世界,进度启动''

''进度百分之三十''

“进度百分之五十”

''进度百分之百''

舱门再次打开,里面已经没有人了。

余幸有些失落,但更多的是欣慰:“太好了,他回家了。”

第一场冬雪落下时,何苗苗风风火火的闯进了余幸的家里。

“又来新人了!”

何苗苗神秘兮兮的:“你猜,是做什么的?”

余幸:“难道是医生?”

何苗苗激动道:“不是,是农科院的专家!会种地!会养猪!”

下城区为什么发展不起来?大家的日子为什么很穷?

归根结底是生产力低。

粮食产量少,辛苦一整年种出的庄稼还不够吃,更别说拿去换其他生活物资。

“掉在山里了,正好落在猎人的陷阱里,把腿给摔坏了。说是找村里的大夫看了,拖了些日子总也不好,人家便带他去镇上看伤,被我遇上了。”

余幸也不禁后怕:“猎人也不一定每天都去检查陷阱的,要是没有被及时发现,就现在的天气,一个晚上就可能要冻死人的。”

“可不嘛,幸好发现的及时。”

两人一合计,先找了两个好的大夫送去——桾都的大夫水平高些,至少要把腿给治好了。

晚上,凌朝回来后,余幸便把这事跟他说了。

“会种地真的很厉害,我们那个世界,原本也是从粮食不够吃的时代过来的,就是因为出现了一位非常伟大的人,他发明了水稻杂交的方法,让粮食的产量翻倍。 ”

“苗苗姐说,这次过来的这个人是农学院的教授——教授的意思是,在某个专业特别博学,懂得特别多的人!不光会种地,还会教学生!”

“这个世界一定会越来越好的!”

凌朝也真心诚意的道:“一定会越来越好的。”

今年的冬天特别冷,雪又大,恰好凌朝有假期,余幸便喊了人来家里吃火锅。

凌寻凌念兄弟两个,斯柳斯杨,正好围一桌,热热闹闹的。

炭火铜炉,翻滚的汤底,新鲜的食材,窗外飘着鹅毛大雪。

席间凌寻还分享了一件趣事——每逢年节,城中许多人家都有年节时张贴各路神仙画像的习俗,而今年集市上也不知是谁起的头,竟也出了余云辉的画像,并都尊称他为''余电仙''。

“说供奉余电仙要用最新鲜的果子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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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则他生气了,就要给这户人家断电。”

余幸笑的肚子疼:“是么?那我改天也要去买一张来看看,以后如果有机会的话,就寄给余云辉。”

余云辉走的时候只跟凌寻说是回老家去,且不再回来了。

原本还担心不好圆谎,但凌寻竟也没多问,只祝他一路顺风。

有时候余幸都怀疑,其实凌寻什么都知道——他本就是个聪明人,连凌朝都能看的出不对,他怎么可能完全没有疑心?

归根结底,可能因为凌寻本就是个洒脱的人,他看的开所有事。

而凌念丝毫没有为别的事操心,他只专心致志的盯着锅里的肉。

“熟了!熟了!可以吃了!”

刚要去捞,凌朝用勺子一网打尽,全捞在余幸碗里。

凌念眼巴巴的,但又不敢说什么,只好等下一批。

吃完了饭,一群人又闹哄哄的去院子里堆雪人。

三只大猫变成兽型,很是追逐打闹了一番,滚的身上全是雪。

余幸和斯柳比较怕冷,两人揣着暖炉,坐在廊下聊天。

斯柳道:“您之前交代的''教育基金''和建学校的事情,已经基本谈妥了,开春后就能动工。”

余幸点点头:“这是能让千千万万人受益的好事,要好好去做。”

斯柳应声。

两人都没再说话,余幸看向天空。

雪越下越大了。

第136章

两人偶尔也去老宅留宿。

每次都带许多东西,大都是吃食——老家主虽然年纪不小,但牙口不差,胃口也好,尤其是脆鱼干,每次都能吃一大包。

更别说另外一群嗷嗷待哺的猫猫头。

他们其实都是大花食府的常客,但一些紧俏货也不是时时都能买到的。

于是凌朝成了兄弟之间最受欢迎的。

个个都争先恐后,热络的跟他搭话:“你去求求你夫人,新一批的海鲜肠和辣味鱿鱼出来了,先给我留两箱如何?”

“我也要两箱!”

“还有我,再帮我留两箱不辣的!”

凌朝莫名:“店里都有,你们自己去买不就行了?”

兄弟们便吐槽:“你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,自己吃饱了不知别人水深火热,那些走镖的消息灵通的很,一有货便抢个干净,根本都来不及去!”

“你也稍稍顾念些兄弟情,好歹咱们是一起长大的!”

但还没等到凌朝递话,余幸便将另外一辆马车领进门,说这里装的全是工厂出的最新品,让各位叔伯兄弟尝个鲜。

一众猫猫头欢呼雀跃。

从此余幸的威望超过凌朝

凌朝的职务小小的变动了一下。

依然是负责抓捕犯人和维护治安,只是不用频繁的各地跑,桾都西城的一片区域成了他固定的管辖范围。

余幸思索片刻:“西城啊?那里有家快餐店。”

遂给他一张最高等级的卡,店内所有开销一律免单。

凌朝也听话,每天固定去吃早饭和午饭,偶尔有同僚一起,也都拿出卡片,大方的结账。

同僚觉得奇怪:“我从没听说过大花食府出过这样的卡,你是从哪里得来的?”

“这是我夫人的店,她给我的卡。”

同僚震惊:“你夫人是大花食府的老板?”

凌朝脾性虽然略算不上好,但工作的时候还是很认真的,也没有什么架子。

虽说同僚都知道他出身贵族,但同龄人之间没那么多谄媚,依然相处起来如兄弟一般。

可眼下,同僚却热切的看着他:“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,你夫人竟然是大花快餐的老板!”

“无论如何,请你帮我这个忙——下个月我岳丈过寿,我想在凤凰街那家大花火锅定个最大的包间,早问了几次都说要排队不一定有位置,能不能请你帮我这个忙?”

凌朝:“我只能帮你带话,能不能挪出来,不保证。”

回家后,他把话转述给余幸。

余幸笑道:“当然没问题,你的同事么,让他定好日子,到时只管来就是了。”

凌朝抱着她,黏糊糊的蹭:“多亏我有个好夫人,让我在外面好有面子。”

余幸转头亲一亲他的面颊:“你长得这样帅,也让我很有面子。”

“ 只是容貌么?”

“都有,但容貌格外好。”

同僚之间,偶尔也聊到婚后生活。

凌朝听到的大都是抱怨的话,比如怎样怎样争吵,怎样怎样矛盾。

他有些不解:“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,为什么要彼此争吵消耗?”

同僚挠挠头:“这话说的,谁结婚也不是为了吵架,可日子要过起来,哪有不拌嘴的呢?”

“我们就从来不吵架。”

“那一定是你夫人特别好,要不然啊,就你这急脾气,啧啧。”

凌朝与有荣焉的挺起胸膛:“我夫人当然是特别好。”

日子不紧不慢。

天气冷了,又暖了,冬去春来,积雪消融,万物复苏。

凌朝有公假的时候,两人会一起出去。

多是去远郊的山上,鲜有人烟的地方,带一块野餐垫,带点吃食。

余幸躺倒在日光下暖洋洋的睡一觉,而凌朝则变出兽形,在一大片的狗尾草里打滚撒欢。

时间久了,养猫竟也养出一点养狗的心得,就是都得出去遛

偶尔也说起下城区的那段日子。

但话题只要一扯到青雅和明明,凌朝都要补充一句:“——那个女人真的很狡猾。”

像泥鳅一样,一点踪迹都找寻不到。

是他职业生涯中为数不多的滑铁卢。

每当这时,余幸便只是笑。

圆形建筑的那片林子如今已经被保护起来,何苗苗买下了附近的林地,并修建了围墙防止有人误闯,同时也方便以后如果有同胞想要回家,可以少走冤枉路。

下城区的纺织工厂办的风风火火,也间接的带动了周边的经济,余幸在厂里开了一家小的食堂,定价很低,不求赚什么钱,只要能出一份力。

她见到了那位农学教授,是个三十来岁的女性,姓张。

但张教授说自己其实已经快要五十岁了,这并不是她原本的身体。

余幸了然的点头:“是,我也是这种情况,我原本的年龄也比现在要大一些。”

但余云辉是用了自己的身体,之前那位文学系的前辈也是。

虽然不知道这其中的原理是什么,但余幸还挺庆幸的——能有一副健康的身体,原是她梦寐以求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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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业太多也未必是一件好事,虽然做了老板,可总也不能甩手不管。

各地例行检查还是要的。

不过目前她名下的资产还是集中在鸭脚港和桾都,所以只需要两地来回。

其实余幸挺喜欢鸭脚港的,这里靠近码头,空气湿润,富有活力——唯一的缺点是吵了点,每天很早就有号子声,但习惯了也就不觉得怎样。

盐二仍旧负责鸭脚港店面的事务打理。

他如今沉稳许多,越发有大掌柜的派头,还有了一个很可爱的儿子。

大花快餐的生意还是很好,毕竟实惠,又是在这种人来人往不缺客源的地方,名气又已经打出去,基本就不用太操心。

临近港口,风大,极端天气多。

余幸就赶上了。

第一年来鸭脚港的时候就见识过威力,而且那一年的风暴格外大,甚至吹塌了不少民房。

这种天气当然不用开张,不过大花快餐还是留了一个档口开着,有两个留宿的员工值班。

港口这种地方,一年四季都有人来人往,许多外地人根本不知道这里的天气,靠岸后才发现是暴雨天,没有地方躲避很狼狈。

大花快餐便给他们提供短暂的落脚点,再给一点热饭热汤。

出门在外的,能帮一把是一把。

余幸坐在窗口,外面风声呜呜的。

裹了裹身上的长袖,她有点想念凌朝了——此时要是有个猫猫头抱着,一定很温暖。

大约是想什么来什么,值班的员工突然跑过来,说有个小猫在门外面。

“猫?这种天气怎么会有猫?”

忙起身去看,果然,半大的小黑猫伏在台阶旁,浑身毛毛湿漉漉的,被雨水浇的眼睛都睁不开了,看样子也就才一个多月。

余幸将小猫捧起,吩咐人去弄温水和干毛巾,又是洗又是擦,好容易将这小东西给缓和过来。

猫崽伸着爪子,喵呀喵呀的叫起来。

余幸笑道:“这是饿了。不过现在没有羊奶,先盛点米汤来喂吧。”

“幸亏发现的早,要不然这小家伙可能让雨给呛死了。”

两个值班的员工年纪都不大,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,都是喜欢小动物的,便逗着它玩。

余幸叹息:“也罢,看天晴了有没有母猫来找,就先养在店里吧,长大了还能捉老鼠。”

因着这场风暴,她在鸭脚港多耽搁了几天,结果就是凌朝主动找来了。

余幸哭笑不得:“你不是猫么?怎么像小狗一样黏人?”

凌朝气哼哼的:“我看见于三儿了!”

“谁?”

许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,余幸还恍惚了一下,然后记起,哦,于三儿啊。

“不奇怪啊,巡城使么,经常也要各个区域跑的,他之前也被调到鸭脚港过可能这几天天气不好,又调来帮忙了?”

“哼,记得可真清楚。”

“ ”

两天后,天气放晴。

两人去集市上闲逛,竟然真的见到了于三儿。

主要是于三儿的身量十分高大,在人群中特别显眼。

他怀里抱着一个小女孩,也就才一岁左右的模样,身旁有个微胖的年轻妇人,正在弯腰选购青菜,两人低声说着什么,偶尔笑一笑,很是和乐融融的一家。

凌朝侧身挡在前面,不大乐意:“你怎么还看他?”

“你这就有点不讲道理了。”

余幸无奈道:“明明是你先看的,我可什么都没有说。”

“不过那女娃娃看着倒真是白嫩可爱,幸亏没随着于三儿的皮色。”

“哼。”

余幸上前两步,顺着毛的安抚:“好啦,我没有在看于三儿,刚刚是在想,咱们以后也可以有个这么可爱的女儿。”

“ ”

“要随你最好,又高又白。”

“ ”

凌朝想了一下那副画面,心里美的冒泡。

他哼哼唧唧的:“随你也可以,也好看。”

又补充:“但是花色要像我。”

“ 这个好像没有什么规律吧?我看你家里,你的兄弟们花色也没有跟父母完全一样的。”

凌朝很坚持:“但是白底狸花就是最好看的。”

余幸倒是没什么所谓,她觉得所有的花色都非常可爱。

但她愿意哄哄这个猫猫头。

“对,我也觉得你的花色就是最好看的。”

凌朝满意了。

余幸摸摸他的脑袋:“回去了,今晚给你炸小虾。”

“奥!”

凌朝高高兴兴的应声,两人牵着手,一起踏上回家的路。

——完——

第137章

原本是去给何苗苗送东西,但进得林子去,竟然迷路了。

自打这片林子的围墙建起来后,这还是第一次来,内部的构造似乎也有变化,连自诩从不迷失方向的凌朝也摸不着头脑。

好容易找到大门出来时,眼前却全然已经是另外的景象。

两人茫然的站在车水马龙的大路中间,一时间竟然有些愣住。

余幸率先反应过来,拉着凌朝退到路边:“快走快走,要变红灯了!”

“红灯?”

凌朝看向马路中央,许多形状和颜色不一样的带着轮子的箱子,整齐规律的排列前进。

“这些就是我跟你提过的汽车。”

余幸环视四周,越看越觉得熟悉:“这个路口,我以前经常在这里出摊。”

但这里不允许摆摊,经常会有城管前来驱赶。

凌朝微愣:“所以,这里是你的世界?”

“应该是的。”

余幸指着一个方向:“我原先租住的房子就在那边。”

那是个公寓楼,商住一体的,环境称不上好,但价格相对还能接受,只是缺点也很明显——吵闹,电梯拥挤,早高峰时时常要登上许久。

两人步行到楼下,凌朝表示诧异:“这里的房子,都建的这么高吗?”

“因为地价很贵呀,为了把房子卖更多钱,就越建越高了。”

来到房门口,余幸试探的敲门,没得到回应。

说起来,她自己也是没什么底气——毕竟已经离开这么久,当时的租金也只交过一年,房东大约早就把东西给她扔掉了。

垫脚摸上门框边边,找到了自己曾经放在这里的备用钥匙。

插进锁孔,旋转几下,咔的一声,门开了。

但令人惊讶的是,这里的摆设布局仍然跟她离开之前一模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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